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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、子部
法家类:《韩非子》
发布时间:2011-12-19    发布作者:admin    来源:

        法家,先秦、汉初主张法治的学派。《汉书 . 艺文志》列为“九流”之一。强调“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。”思想渊源可上溯春秋时的管仲、子产。实际始祖为战国李悝。代表人物有吴起、慎到、申不害、商鞅等。

         韩非,综合商鞅的“法”、申不害的“术”、慎到的“势”三派之长,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。兼言法、术、势,又吸收道家思想,提出“抱法处势则治”,形成一套系统的法治理论。指出“法者,编著之图籍,设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者也。”“术者,藏之于胸中,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。”“ 势者, 胜众之资也 。” 认为“法、 术、 势”三者,不可一无,皆“帝王之具”。主张“以法为教”,“以吏为师”。君主掌“刑、德”“二柄”。改造了老子的学说,提出“理”的范畴,与“道”相区分。认为“道者,万物之所然也,万理之所稽也”,“理之为物之制”,“成物之文也”。理具有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的含义。认为普遍的“道”存在于事物千差万别的“理”中。

     《韩非子》,五十五篇。重要的有:

     《五蠹》、《孤愤》、《显学》、《六反》、《说难》、《解老》、《定法》等。

新闻发布时间:2011-12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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